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 —党委书记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 陈龙继
隔川乡党委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中,明确“学习领会要深、内涵把握要准、条例执行要严”的原则,以务实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增强全乡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党规落地生根。
乡党委出台了《隔川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对纪委监督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配套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将《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贯彻情况作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健全约谈、述责述廉等常态化机制,从而有效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责任体系的基础作用有效显现。
通过召开全乡党员干部大会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乡直各单位贯彻《问责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我们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重要内容。乡党委坚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用好问责的利剑,对出现《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应予问责的情形,依规依纪进行问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