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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时间:2016-12-06】 【来源: 连城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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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 —党委书记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  陈龙继

 

隔川乡党委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中,明确学习领会要深、内涵把握要准、条例执行要严的原则,以务实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增强全乡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党规落地生根。

乡党委出台了《隔川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对纪委监督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配套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将《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贯彻情况作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健全约谈、述责述廉等常态化机制,从而有效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责任体系的基础作用有效显现。

通过召开全乡党员干部大会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乡直各单位贯彻《问责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今年我们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重要内容。乡党委坚持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头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用好问责的利剑,对出现《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应予问责的情形,依规依纪进行问责,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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