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问责条例》 促进北团事业发展
— —党委书记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 傅晓冬
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对《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学深悟透,筑牢思想“防火墙”。要通过中心组等多种学习方式,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四种意识”。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照条例查摆不足,补齐短板,把握《问责条例》的实质内涵和要义。要围绕《问责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及党内法规,学践结合,明底线、知敬畏、时刻筑牢严防失职失责的堤坝。
较真碰硬,念好纪律紧箍咒。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局面。要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两个责任”清单的学习,围绕全镇各所站、部门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高悬问责利剑,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住“关键少数”, 聚焦突出问题,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推进中心重点工作不力等典型问题,一经发现,铁面问责,绝不姑息。
以上率下,打好为民服务牌。要弘扬最美立标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向我镇“最美劳动者”罗重兴同志学习的活动,将“最美”品牌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相融合,激发先进典型的正能量。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和认真履职,激发勇于担当精气神,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要以上带下,把精力放谋事、干事上,切实服务民生促发展,把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成果体现在工作的推动、事业的发展和民生的保障上。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三大战役”,推进“四大板块”建设、全力将北团打造成为“白鹜之州、山水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