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6-11-30 11:52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心得体会

— —党组书记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    林桂功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委《实施办法》充分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动真格、见真章、保真效,把党的纪律挺起来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和激发担当精神的思想利器,现就安监局党组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谈谈心得体会:一是要深入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和省委出台《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真正在党员干部的内心深处形成和增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与两学一做结合起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权力更多是责任、是担当,绷紧责任的弦,践行自己的承诺,做好自己该做的事,真正做到坚守初心、终身负责。三是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教育批评,扯扯袖子、打预防针,让其悬崖勒马,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既教育犯了错误的同志,又警示更多的同志,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四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安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切实为全县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打造一支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的安监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