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键在真抓严管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6-10-10 08:55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键在真抓严管

— —党组书记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吴树忠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老好人、当甩手掌柜、问责只闻雷声、不见下雨,最后不了了之等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重要表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行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利器,我们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真刀真枪问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担当、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己不正,焉能正人。领导干部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要把自己摆进去,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发声亮剑,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强化执行力、彰显震慑力。问责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手段,不能感情用事。坚决破除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能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增强广大党员对制度的敬畏之心。要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对不敢问责的也要问责,才能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