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纠正谋私逐利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5-06-06 16:07

为深入贯彻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连城县以清理纠正八种不良习气之一的“谋私逐利问题”为切入点,在全市先行试点,从20154月至9月,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纠正谋私逐利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部署。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治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以及市委《意见》第三条“关于谋私逐利问题”的四种典型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活动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含兼职、聘用人员)如实填写本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持有有价证券、股票以及借(贷)款等五个方面内容。对活动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问题突出且纠正不力、明脱钩暗经营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顶风违纪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