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填报工作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5-03-23 16:01

连城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在岗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含兼职、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并亲笔如实填写《龙岩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填报内容包括本人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配偶、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配偶、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本人、配偶、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本人、配偶、子女借(贷)款等五个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