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今年要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一个“巩固”,一个“推动”,表明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处在颇为关键的一个节点。一年过半,要巩固、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要有行动,勇于担当,更要紧紧牵住“牛鼻子”,抓住重点,纲举目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谈到,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王岐山也在报告中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这是一个简单明白的道理。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感冒、不上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的“撒手锏”,更是巩固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终极武器”。
强化责任追究,首先就要厘清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有五个方面。如何将这五个方面的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可量化,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各级党委进行了一些探索,出台了责任清单、实施办法。万变不离其宗,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要做到守土有责、各履其责、责无旁贷。同时,还要注意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尽快建立“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
强化责任追究,必须做到有责必问。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党委承担主体责任,既是被问责对象,又同时是问责主体,很容易出现不敢不愿不严问责的情形,在实践中可强化运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权。
强化责任追究,更要注重以身作则。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自身不硬气,问责就没力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重大问题上,老好人当不得,明哲保身要不得,要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人,牢记自己责任所系、使命所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嘱托和信任。
板子打在身上,才会知道真疼。今年要推动地市一级落实主体责任,不是喊几句口号、开几次大会、发几份文件就能够做到的。只有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不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才能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圆满完成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吴爱成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