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1-16 16:32
       1月15日,福建省连城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连城县林业局局长黄啟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8年11月,黄啟兴在担任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接受下属单位负责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9年10月,黄啟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连城县北团镇张地井村党支部原书记罗柏树违规招待问题。2015年至2017年,罗柏树在担任张地井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违规用集体资金购买的香烟、酒水及招待费等共计12032.5元在村集体账户中报销。2019年12月, 罗柏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以上查处的问题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纪律规矩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各级党组织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多提醒、敲警钟、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自觉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要持续开展重要节点廉洁谈话,持续抓单位、带系统,持续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各党组织、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上率下,作出示范,立起标杆。
       通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送收礼金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易发多发问题,严密防范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等苗头性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着力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线索,要即收即办、快查快办、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