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连城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3月12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福建连城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豸龙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宣和乡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组 别 |
县委巡察一组 |
县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 |
福建连城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豸龙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宣和乡党委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陈晓南 副组长:黄椿健 邓 东 |
组 长:黄小雄 副组长:罗啟杰 |
进驻巡察 时 间 |
3月12日——4月13日 |
3月12日——4月13日 |
专门值班 电 话 |
15206010626 (8:00-20:00) |
15206011959 (8:00-20:00) |
通信地址 |
连城县212号邮政信箱 |
连城县213号邮政信箱 |
来访地址 |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502室 |
宣和乡冠晓农家乐205室 |
信访受理 范 围 |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