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连城县纪委监委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属于非在编临聘人员,属单位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端正,保密意识强,热爱驾驶员工作,能够自觉维护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形象;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齿清晰,无酗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4.驾龄3年以上,持有C1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同等条件下准驾车型等级高者优先),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上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无严重交通违法处分记录和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学历,连城县户籍。
6.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色盲。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专职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考试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 4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县政府大楼二楼)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大学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有工作单位且从事司勤工作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在司勤岗位工作的经历、时间证明。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若未达到此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素能测试
素能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交通安全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91号中的驾驶员身体条件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纪委办公室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八、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签订劳务合同,工资待遇按我委编外合同制驾驶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2.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管理,由用人单位统一调度安排。
九、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和社会各界监督,相关事宜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22027,手机18005977632(兰)
附件:连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