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2021年1-10月问责情况通报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1-11-17 09:38
  2021年1-10月,连城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关于加强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岩委发〔2020〕3 号),紧紧抓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1-10月,全县问责共查处问题16起,比增220%;处理人数18人,比增260%;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中,乡科级干部2人,占9.5%。

 

  从问责主体看,党委(党组)问责15人,纪委及其派驻(派出)机构问责3人,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从问责对象看,乡科级干部2人,村级组织负责人15人,占83.3%。


  从问责方式看,以第一种形态为主,其中,通报14人,占比71.4%;诫勉1人,占4.8%。


  从问责情形看,党内问责主要集中在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力、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等五个方面。其中,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力被问责8人,占38.1%;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被问责4人,占19.0%;党的思想建设缺失被问责3人,占14.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问责2人,占9.5%;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被问责1人,占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