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来源:连城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02-09 21:36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连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 前 茂

(2018年2月9日)

 

同志们:

    我代表连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县委的部署,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县委副书记、县长吕素梅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书记钟勇强同志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更加科学、更加有效、更加严密的思路举措,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所有党组织都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作出一系列部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在大局下工作,把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纲和魂,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一定要珍惜维护,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烈的责任、更深厚的感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贯彻得更彻底。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闽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坚持”的重要经验,更加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要提升科学思维,增强政治本领,深入研究思考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新时代等重要课题,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

(三)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告诫全党,要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要求我们,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当前,从我县情况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清醒冷静和坚韧执着,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检工作的职责和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严密的监督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以严格的执纪形成强大震慑,以严肃的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忠诚履职尽责,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县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尊崇党章,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新进展,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场坚定、领导有力,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支持纪委履行职责,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追究。通过重点检查、交叉检查,首次实现对乡镇和部门检查全覆盖,共通报问题306个,问责追责25人。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干部在同级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县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督促指导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全县共对2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开展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全面完成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并实行动态更新,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村级主干廉政档案,摸清本地区“树木”与“森林”状况。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8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80.86%,第三、四种形态占19.14%。建立函询了结情况反馈制度,共向9名县管干部反馈函询了结情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4人提出暂缓提任或使用建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4件次,为历年来最高。全面开展信访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反映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明显下降。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95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坚持在发案单位召开案件通报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设“廉豸连城”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连城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优秀家规家训。《兴养立教、善行可风》专题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播推介。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持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推动作风建设深抓实做。持续开展“1+X”专项督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突出问题,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相关部门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注重从源头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6起、处理43人,给予党纪处分26人,通报9批36起典型案例。锲而不舍推进市委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巩固送收礼金、公款存储整治成果,开展党员干部谋私逐利专项纠治,推开“阳光招生”工作。坚持“纠”“树”并重,全县共查纠不良习气问题153起、处理225人。县纪委对“游公太”民俗活动陋习进行解剖式调研督导,推动移风易俗在全县由点到面深入开展,正党风淳民风。真实反映我县政治生态建设成效的《连城政治生态治乱启示》在新华社《望》新闻周刊刊发,《连城的清风正气回来了》在福建日报专版刊出。

(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率先在全市出台《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试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85件次、比降9.84%,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75件次、比降21.6%;立案201件、比升44.6%,其中科级干部案件18件;结案199件、比升43.1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8人、比升42.45%,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县纪委坚决查处了官凤、华长生等科级干部和罗相太、罗锋等村级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进一步形成强烈震慑。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耐心细致做好审查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让审查对象真心向党忏悔。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追逃追赃等制度,有效促进纪法衔接。规范审查点、谈话点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执纪审查文明安全。

(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出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率先开展村级巡查并在全市推广,全县已巡查235个村(社区),占村(社区)总数的95.1%,发现问题2075条。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与推动整改、制度建设贯穿村级巡查全过程,率先在全市实施村财规范公开、网上公开,加强村级工程风险防控,在村一级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员等,着力规范村级“微权力”,把巡查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赵乐际同志来闽调研时,对龙岩市开展村级巡查给予充分肯定。县乡纪委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全县共查处问题62件、处理89人。开展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访查全覆盖,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9件、处理40人,对13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决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六大纪律”,突出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积极协助县委开展省委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上下联动,优选安排经济活动多、专项经费多、群众反映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领域开展巡察,完成四轮对17个乡镇、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223个,违反“六大纪律”方面的问题109个,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116条。坚持巡察、审查双轮驱动、同向发力,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2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汇总梳理5大类35项问题向县委专题汇报,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46条,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62项,较好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纪委专责,协助县委制定我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有关指导性文件,扎实抓好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等工作,如期完成县监委机构组建和挂牌。全面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理顺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管理保障机制,设置派驻纪检组16个,派驻机构监督范围覆盖106个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基层纪委组织建设,实现乡镇纪委建设“三个百分百”,即100%配齐2名以上专职干部、100%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年内100%有自办案件。创新工作机制,县纪委对派驻机构实行片区管理,实施乡镇纪委“片区协作联动”机制,改变了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力量薄弱,发挥不了应有监督作用的状况,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基础。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县纪委常委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出台规范县纪委委员履职的暂行规定,建立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外出报告、请假和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约束。坚持以竞争择优为常态、以个别选调为特例,选调10名干部到县纪委机关或派驻机构工作,选拔1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纪委工作,形成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个人事项填报、清退股票专项工作。严格落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加强保密纪律、审查纪律教育,坚决防止纪检干部执纪违纪、以信谋私、以案谋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影响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有的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虚化、管党治党不严,缺乏担当精神;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依然存在,党员干部不良习气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比较薄弱,扶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多发;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不适应,有的作风不严不实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三、保持战略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赵乐际同志来闽调研讲话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和县委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美丽连城、创业连城、幸福连城”、实现加速度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县乡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反对和纠正在严明政治纪律上搞泛化、虚化,认真分析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现实表现和根源,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并进行通报,以具体事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整体把握地方、部门、单位“树木”与“森林”状况,注重动态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实效性,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拓展干部廉政档案范围,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明村级换届纪律,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二)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县监委要自觉在县委的领导下推进反腐败工作,严格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程序,做到履职有力、监督有效。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紧密结合,增强监督实效。

坚持依法开展工作。抓好县监委机构组建挂牌后续工作,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保持干部队伍稳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要在3月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迅速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探索实践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1+X专项督查,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紧密联系地方、部门实际,从解决文山会海以及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入手,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方针和县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重点整治、严肃问责、形成震慑,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锲而不舍纠正不良习气。坚持凡是有利风清气正的事就勇敢先行先试,凡是有碍风清气正的事就坚决“见恶便拿”。开展“为官不为”、行政执法不作为专项纠治,着力解决工作松弛、玩风过盛问题;巩固深化公款存储、阳光招生工作,维护公平正义;深化部门单位 “潜规则”及党员干部当钉子户、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净化社会风气;推动移风易俗深抓实做,以点带面、巩固深化,选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良风气开展专项治理,实现党风与民风良性互动、向上向善。

高标准引领清风正气。广泛宣传连城先进典型、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训家规,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乡(村)规民约自我约束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推动正气上升、风气上扬。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县乡纪委要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往深抓、往实做。重点开展三个方面专项治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持入户访查、清单化管理等有效做法,以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突出解决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执法司法领域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开展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把查处涉黑腐败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严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完善,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在精准发现、精准严惩、精准施治上下功夫,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下大力气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司法、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规范和加强留置场所监管、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追逃追赃并重,提高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制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惩治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凡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分析审查调查、巡察巡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深化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工作,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党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用好用活闽西反腐纪实《人民至上》等教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发扬苏区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实施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全面提升巡察质量。

加强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深入规范开展巡察工作。健全巡察整改督查制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整改问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探索开展未巡先改,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

深入推进村级巡查。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村级巡查,重点对村级党组织作用发挥、村“两委”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巡查,村级换届前实现巡查全覆盖。探索利用村级巡查成果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七)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检查成果,着力解决压力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责任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

深化落实监督责任。坚决贯彻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督促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加强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班子建设和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巩固派驻机构全覆盖成果,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抓住“问责”要害。坚持失责必问、问则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以使命担当为引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大了、考验更严峻了,带队伍的任务也更重了,必须下更大气力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更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一)切实加强班子建设。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对党忠诚、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提高本领、带头锤炼作风,确保政治过硬。纪委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机关和派驻干部一视同仁、一体培养、一体使用,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用起来,增强队伍生机活力。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带队伍,以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带动各项工作,推动纪检监察事业进步。

(二)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旗帜鲜明讲政治。实施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培训,做到法纪兼通、德才兼美,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发挥认真精神,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坚持党和人民至上,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决不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当“老好人”。

(三)坚持严管厚爱。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干部既严格要求管理、又真心关怀爱护。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查办案件质量责任制,找准风险点和簿弱环节,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落实系统内部“两个责任”,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奋发有为,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美丽连城、创业连城、幸福连城”、实现加速度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名词解释

 

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坚持”重要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结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即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七个有之”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五抓五看”:省委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即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看有没有抓一把手、看有没有抓查处、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

“五抓五重”:省纪委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即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

“1+X”专项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工作机制,“1”是指县纪委对县直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X”是指县直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和推动。

“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一岗双责”: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