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纪挺法前 聚焦主业主责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中国共产党连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谢松华
(2016年2月3日)
同志们:
我代表连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县委对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1月25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审议了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蓝凯英县长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县委林英健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把中央、省、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委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致力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着眼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立足抓早抓小,坚持纪挺法前。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来闽来岩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廉政谈话函询、轻处分及组织处理占70%以上的要求,全年廉政谈话函询122人、党纪轻处分36人、组织处理4人,实现从查“违法”向查“违纪”转变,从“案件线索”向“问题线索”转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四种形态”要求,对林庆祯、林家龙、林负功、黄兆灯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78名党员干部进行处理。其中,给予诫勉谈话36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24人,党内严重警告13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政纪记过处分1人。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唤醒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全面推行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切实把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
(二)强化纪律审查,保持高压态势。把纪律审查放在突出位置,盯紧“少数”,严查“极极少数”,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件160件次;立案137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7件,经济大案52件,乡科级案件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3人,免予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重点查处谋私逐利、自律不严,违反市委《意见》精神;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腐化堕落、徇私枉法,影响发展大局;涉农伤农、破坏民生,损害群众权益等4类案件。既严肃查处了县财政局原局长黄兆灯、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林七生、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原所长罗晓宇等重要单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坚决查处莲峰镇李彭村、揭乐乡吕屋村、朋口镇文坊村、庙前镇丰图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名村主干因涉贪涉腐被党纪立案审查,“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共识和氛围基本形成。进一步转变纪律审查方式,突出执纪特色,用好“纪言纪语”,传递纪律审查正能量。加大案件公开力度,配合市纪委开展连城系列案件通报会,回应社会关切,发挥震慑教育作用。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汇编》,组织案发单位、重点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股级以上干部到县法院参加涉腐案件公开庭审旁听,组织科级及科级后备干部参与纪律审查陪护工作,切实强化警示教育。
(三)深入正风肃纪,净化党风政风。紧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全年开展专项督查24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24人;查处严重不良习气问题55起,处理77人。切实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纠正党员干部谋私逐利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推动清理纠正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高息转贷等谋私逐利行为,全县共有181人主动退出投资入股股金合计1362.81万元。全面清理规范预算单位公款存储,严防公款存储中的利益输送,全县撤销账户127个,调整账户244个,完成率达100%。严明村级换届纪律,向全县通报近三年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会同组织、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严肃村级换届纪律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姑田镇郭坑村周某在换届前涉嫌贿选行为迅速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并向全县通报曝光,释放抓早抓小抓苗头倾向和严厉打击拉票贿选行为的强烈信号,为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提供纪律保证。加大宣纪明纪力度,以新泉整训旧址群、项南纪念馆、培田古村落、明清客家牌匾馆等为载体,激发党员干部心中的真善美、正能量。开展“清风正气随手拍”摄影征稿活动,组织“冠豸清风·纪挺法前”专题访谈,编印“纠陋习树正气”宣传手册和《学思践悟·忠诚担当》学习资料,树立清风导向。
(四)加强压力传导,夯实“两个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开展基层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通过调研督查、约谈督促、“一案双查”、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督促巡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移送的信访件逐一排查,并对4名涉嫌违纪的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对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在复查中发现的县交通运输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问责相关人员并督促整改到位。对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3个单位和部门负责人、7个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5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7个单位、2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责20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责7人。
(五)严格监督管理,当好忠诚卫士。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持续深化“三转”。完成第二轮纪委参与的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全面规范调整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落实“两为主”、“两覆盖”要求,一次性向26个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集中向新派驻纪检组长颁发“一印两书”(即“纪检组印章”和《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宣传册》、《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必备法规手册》),并制定出台《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县纪委常委会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意见》精神,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全员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述职述廉,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印发《连城县纪委监察局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强化自身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借贷情况填报清理,免去1名存在投资入股水电站问题的县直系统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清退整改,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医疗救助“绿色通道”等保障机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还不够,存在逐级递减现象;个别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讲得多做得少,重表态轻行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增加了查处难度;党员干部中还存在一些不良习气;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四种形态”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能力素质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县乡党委、纪委换届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把“五大发展理念”同自身工作联系起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形成。
加强党内监督,捍卫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行纪律,首要在尊崇党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懈问题,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真正使纪律成为碰不得的“高压线”。要抓好“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
把握“四种形态”,完善监督方式。转变理念思路方法,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认真执行对数种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的处理意见,用好“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把监督执纪做深做细做实。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廉政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深化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健全办理反馈、督查和质效考评机制,探索完善信访件回复、终结机制。
(二)层层夯实“两个责任”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健全完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推动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拧紧夯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对不良习气不纠不治,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报告追责情况,公开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把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揪出来,有多少处理多少,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蔽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隐蔽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在全市开展纠正不良习气工作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从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防止“四风”反弹。
坚持不懈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重视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牢牢扛起落实市委《意见》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切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部门、行业“潜规则”集中排查,坚决治理党员、干部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当“缠访户”“闹访户”,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当“钉子户”,规避执行或消极执行法院判决当“老赖”等三种不良行为,维护法纪权威,强化规矩意识,净化社会风气。同时,继续推进党员干部谋私逐利、工作松弛等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宣传连城勤廉人物事迹,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注重发挥优秀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建设良好家风。
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把压力传导到一线、责任压实到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关键作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等领域与民争利、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突出重点、直查快办、公开曝光,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无腐不可反”“无众不可责”“无往不可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并存的是重中之重,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查处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重点查处科级干部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让那些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让人民群众增强对党的信心和信任。要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目标;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选对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转变纪律审查方式。突出纪律审查特点和重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继续深化基层纪委(纪检组)分片联合查办重要复杂案件工作机制,“以案代训”提高基层纪委(纪检组)纪律审查能力。对巡访、司法、审计、信访中发现的问题,要以纪律为尺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对违反政治纪律,向他人传授对抗、阻挠、干扰纪律审查“经验”“方法”,通风报信、搞攻守同盟等违纪行为,都要依纪依规坚决查处,绝不宽恕。
严格审查工作纪律。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认真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工作要求,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坚决查处违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
(五)锻造监督执纪“铁军”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改革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实施规划,有序开展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贯彻《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部署,有序推进县乡纪委换届,既把各行各业的优秀干部纳入选人用人视野,又把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放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去培养锻炼。
全力建设过硬队伍。要加强纪委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切实把政治强、作风正、德才兼美、敢于担当的干部选进各级纪委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要落实好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身正、自身硬,对干部言传身教、真抓真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格准入条件、强化教育培训、从严监督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强化激励保障,切实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具备优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执纪“铁军”。要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开展系统内部专项巡察,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是民心所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富有特色的海西新连城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