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连城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1月3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庙前镇党委、县教育局党组(含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
组 别 |
县委巡察一组 |
县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庙前镇党委 |
县教育局党组(含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陈晓南 副组长:黄椿健 |
组 长:黄小雄 副组长:罗啟杰 |
进驻巡察时间 |
1月3日——2月2日 |
1月3日——2月2日 |
专门值班 电 话 |
15206010626 (8:00-20:00) |
15206011959 (8:00-20:00) |
通信地址 |
连城县210号邮政信箱 |
连城县209号邮政信箱 |
来访地址 |
连城县庙前明新酒店328 |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402 |
信访受理 范 围 |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