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推进“阳光招生”是深入贯彻市委2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教育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具体体现。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推进“阳光招生”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好的成效,切实抓好“阳光招生”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中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必须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主动公开招生政策、过程、结果,绝不搞因人施策、因校施策,绝不搞“暗箱操作”“开后门”,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弘扬优良传统,带头作出承诺,坚决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扰招生工作,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的请托说情、权学交易等不良行为,带头树立清风正气。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阳光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理清职责、明确责任,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阳光招生”健康平稳进行。要把加强招生纪律教育做在前头,打好“预防针”。 要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建立请托说情记录和报告制度。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会上,县教育局对推进“阳光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连城二中、实验小学校长围绕主题发言。与会人员现场签订了《“阳光招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