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连城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及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0年8月18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