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加强安全防护,连城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自2020年3月16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就群众来访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佩戴口罩。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
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主动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4.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5.严格控制来访人数量和流动,减少集体性聚集。集体访只允许3人及以下进入接访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
6.倡导群众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实名检举控告。举报方式如下:
★来信举报。邮寄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新莲路21号连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66200);
★电话举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拨打连城县纪委监委专门举报电话:0597-8923805或纪检监察系统举报电话:12388;
★网络举报。通过“廉豸连城”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址https://fujian.12388.gov.cn/longyan/liancheng/进行网络举报。
感谢各位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连城县纪委监委
2020年3月16日